通知公告
     
    寒假学生安全防范须知
    2018-01-08 15:05  

    为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寒假。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寒假期间学生安全防范提出如下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按照相对集中住宿的原则,每间寝室留校学生人数不低于3人,若低于3人的寝室学生请自行组合在同一寝室。若无法自行组合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统一安排集中住宿。留校学生自带卧具、日用品及学习用品,按规定时间迁住集中住宿寝室。集中住宿期间的水电费由学生自行承担。中途返校学生一般不安排住宿,请同学们谅解并遵照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安排集中住宿。2018年1月20日后,公寓管理中心将对每个寝室逐一检查,无人寝室将贴封条。集中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自觉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二、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进出宿舍必须持学生证(或佩戴校徽),并在宿舍管理员处做好进出门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去向、目的、出门和归来时间等。尽量避免单独外出,单独外出或回家必须及时登记,并向同宿舍同学和辅导员老师说明行踪。

    三、寒假期间,对无学生的寝室实行拉闸断电。学生离校前室内电器均须拔掉插头,断开电源;关好水笼头,保持下水道流畅。

    四、留校学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外出时贵重物品需寄存),防火防盗,安全用水、用电。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不得在宿舍焚烧书信、报纸等杂物,杜绝火灾隐患。

    五、寒假留校学生须熟悉宿舍安全通道。有困难找宿舍管理员或拨打有关部门值班电话寻求帮助。

    六、寒假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洁食品,谨防食物中毒。积极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尽量避免外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睡眠充足、勤于锻炼。

    七、重视出行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个人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社会实践,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抵制各种诱惑,防止各类诈骗、非法传销组织诱骗、拐骗、失窃案件的发生;兼职打工者尤其要注意维护自身权益。

    八、寒假期间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淫秽内容的信息,注意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

    九、遵守国家法律,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不参加任何非法集会、传销等活动;不参加非法宗教组织活动;学生党员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十、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日程正常返校。注意提前订购车票,避开客运高峰期。尽量避免单人搭车,多找同乡同学一同返校在路上可以互相照应。

    十一、对不遵守上述有关要求或违反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的学生,学院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二、寒假相关部门值班电话:

    后勤管理处:15608025792、13882233186(航空港);

    13689006722、13548142168(龙泉);

    保  卫  处:15884534586(航空港)、15884534986(龙泉);

    学生工作处:13880798675(航空港)、13568963911(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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