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资源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总则
    2016-07-08 17:32  

    1、 实验室应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机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2、 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指导教师及参加实验的学生,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3、 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气、水)源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实验结束后应关闭仪器设备开关和电(气、水)源,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后,关好实验室门窗。

    4、 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严禁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章用电行为。

    5、 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药品等危险物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控制使用并按照规定做好存放及使用登记,存放危险物品应单独隔离并远离电(气、水)源。

    6、 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举办一切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

    7、 实验室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实验室管理部门。

    8、 对一切违反实验室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行为,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查明原因,确定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应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熟悉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疏散方法,清楚灭火器材的位置。禁止往水槽内倒入杂物和强酸、强碱及有毒的有机溶剂。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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