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资源环境学院创新开放实验室(环境类)开放计划、流程及相关规定
    2016-07-08 08:15  

    1、学生的工程实践课程、毕业设计及各类学生实验技能竞赛等开放实验内容,由指导教师提前一周向开放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创新实验室申请”,具体内容包括:申请人,申请使用的开放实验室,拟申请实验项目,所需的耗材、试剂和仪器,实验时间。申请书交于实验室管理人员,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实验时间及实验地点,并提出有关要求。

    2、各开放实验室技术人员和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室的实验准备。在实验过程中,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创新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并做好安全和使用情况记录等工作。

    3、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设施方案等有关工作;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仪器价格的20%-30%进行相应的赔偿。学生在实验目的完成后,应向所开放的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

    4、开放实验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合交流工作,每年九月份将上一学年开展的开放实验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交学院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5、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实验室设施。

    6、实验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开放记录本》及各种实验设备使用记录。

    7、实验室使用人员必须保障使用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所用仪器的电源

    8、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实验项目无关的其他活动(如饮食,喝水等)。

    9、实验项目结束后,实验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通报实验室使用情况和仪器设备情况。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所用仪器检查,确认正常之后,在《开放记录本》“备注”项下验收人员姓名,实验项目操作宣布结束。

    资源环境学院创新开放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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