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资源环境学院环境类实验室加热设备使用维护规程
    2016-07-08 08:29  

    1、 使用加热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岗,使用完毕,应立即断开电源。

    2、 加热、产热仪器设备须放置在阻燃的、稳固的实验台上或地面上,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或杂物。

    3、 禁止用电热设备烘烤溶剂、油品、熟料匡等易燃、可燃挥发物。若加热时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放在通风橱中进行。

    4、 应在断电的情况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热物品。

    5、 实验室不允许使用明火电炉。

    6、 应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电源短路、漏电等危及人身及仪器设备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实验室管理部门。

    7、 使用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者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处分。

    8、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登记并报告至管理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9、 使用人员应根据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记录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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