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资源环境学院实验教学人员须知
    2016-07-08 08:17  

    1、 课程主管单位应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写各门实验课程的实验讲义和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内容、目的和要求,以利于开展实验教学。

    2、 实验教学人员应认真备课,条件允许时应在熟悉实验装置及实验步骤方法的基础上,进行预作实验或试讲,熟悉应对实验常见差错和仪器设备常见故障的方法。

    3、 实验教学人员应注重研究实验教学规律,分析实验教学效果,善于听取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4、 实验教学人员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评分登记,实验完成以后应认真填写实验运行记录,以作为掌握实验工作情况的依据。

    5、 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学人员应始终贯彻以身作则、教书育人的原则,言传身教,提倡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对学生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以利于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6、 实验教学人员应在实验前做好仪器设备和工具材料等一切准备工作。实验开始前应清点实验人数,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指导学生进行正确的实验操作。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学生实验数据,并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及工具材料。

    7、 实验课程应进行相关考核,对不合格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考或重修。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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